本次采购项目为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购售电服务,项目采购人为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比选。
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规模:8100万千瓦时
2.投标保证金:无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经法人授权具有参加本次比选并独立订立合同的分支机构,具有营业执照;
2.合法售电经营资格,在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程序的售电公司,具备开展电力交易的购售电资格(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同时投标人需提供在“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7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4.未处于被有关监管机构责令整改、取消或暂停业务的状态;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控制价
根据2024年长株潭城际铁路实际用电量进行结算,结算方式按每度电收取相应代理服务费。
五、采购方式
公开比选采购
六、服务内容
代表招标人参与市场化交易,每月在湖南省电力交易中心进行采购用电,保障长株潭城际铁路每月的安全用电量。
七、人员配置要求
项目要求代理服务公司配置相关购售电专业人员3名,配合招标人在省电力交易中心做好各项工作。
八、评审办法
1.评标准则
所有与招标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遵守保密制度。
2.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采用“综合评审法”评标,从商务和技术两个方面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商务部分60分,技术部分40分。
评分标准:
3.方案评审
由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组成3人专家评委会,依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4.其他说明
(1)若综合得分相同时,以商务标得分高者优先;如商务标仍相同,则由评委无记名投票,以得票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顺序。
(2)未报价、零报价单位不参与商务标的评标,即该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零分。
(3)当递交标书的投标人少于3个时,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招标采购。
(4)在评标过程中,如出现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将暂停评标,待有关情况经公司确定并报公司纪检部门审查备案后再进行评定。
(5)评标中保留小数后两位(四舍五入)。
(6)本评标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7)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有关规定。
(8)投标单位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概不予退还,投标文件的使用权归属采购人所有。
(9)本次招标仅为思路沟通,对于所有投标单位,我公司不承诺支付投标保底费。对于未中标单位,我公司不设投标补偿费。
九、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尖山路300号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3-304房。
3.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该复印件。
十、响应文件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5日15: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开标地点):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3-305室。
3、请各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仪式,如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尖山路300号湖南城际铁路总部办公大楼3栋304房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18670069778
监 督 人: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党群综合部
电 话:18607316330